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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申报单位名称: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二○二四年七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编制背景

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已建矿山,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0万t/a(18.8万m³/a),矿区面积为0.1323km2;开采标高为1352m-1220m。采矿证号:C5323282018127100149764,有效期为6年,(2018年12月-2024年12月),采矿证即将到期,矿权人为办理采矿权延续和继续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其他法定义务,现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续缴土地复垦费用,作为后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的依据。

于2016年8月,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勘查地质报告》,并取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证明(云楚国土资储备字【2016】90号);2016年10月,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评审意见书。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1月,挨昌村石场采矿权人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承担《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签订了合同及委托书。

二、编制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3月2日颁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编制本方案的目的主要是:

(1)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科学合理地解决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对矿山开发造成的矿区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等进行预防和恢复治理设计。

(3)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为贯彻和落实国土资源部[2006]225号文《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2007]81号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本方案将明确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损毁土地的区域位置、面积、时段、方式等,进行损毁土地复垦的可行性分析,确定土地的复垦利用方式,拟定复垦标准,提出复垦措施,测算工程量及投资,安排土地复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为土地复垦的组织实施、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缴存等提供依据,最终目的是实现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尽快使被损毁的土地复垦利用并尽可能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项目区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方案名称

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采矿许可证

□新申请 ☑持有 □变更

矿山企业名称

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矿区面积为0.1323km2,开采标高:1352-1220m

资源储量

设计利用资源650.46万m3(1730.22万t)

生产能力

50万t/a(18.8万m³/a)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C5323282018127100149764

评估区面积

84.2127hm2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幅号

G47H105185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13.3年

(2024年7月-2037年10月)

方案适用年限

5年

(2024年7月-2029年7月)

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法人代表


资质证书名称

地灾危险性评估

资质等级

甲级

发证机关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编号

530020231110006

联系人


电话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称

专业

签名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评估区重要程度

£重要区R较重要区£一般区

R一级£二级□三级

地质环境条件

R复杂£中等£简单

生产规模

R大型£中型£小型

现状分析与预测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现状:矿山地质灾害发育不稳定边坡3处,其形成均与矿业活动有关。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预测: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剧(BW1、BW2BW3)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和危害性中等,诱发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和危害性中等。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现状评估:本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采矿,矿区主要含水层为晋宁期(γ21)灰色、灰白色中粒花岗岩。岩石裂隙弱发育,含火成岩裂隙水。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地下水径流模数0.5-1.0L/s.km2,泉流量0.1-1.0L/s,属富水性中等含水层(组)。矿区位于地下水补给-径流区,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表水向矿区外南西侧沟谷排泄。现状已开挖区为干坑,无涌水,矿山开采未揭露地下水水位,说明开采矿体位于地下水水位以上,未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矿山耗水量不大,生产、生活用水大部分下渗补给地下水,未造成周边地表水漏失,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该区未来矿业活动形成露天采场面积累计达到约13.23hm2,最大开采高度132m,最大边坡高度约132m,致使含水层结构遭到较大程度的破坏,但矿体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山开采未揭露地下水位,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水漏失的可能性小,开采区域距离周边村民生活取水点较远,对人居饮用水影响较轻,因此,预测未来矿业活动对区内地下含水层影响和破坏较轻。

预测矿山开采不会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评估区地表水不发育,矿山耗水量不大,生产、生活用水大部分下渗补给地下水,造成评估区及周边地表水漏失的可能性小。评估区内村庄饮用水取水点距离开采区域较远,评估区内断层构造不发育,区域地下水联系不密切,预测矿山开采活动对周边人居饮用水影响较轻。

综上,未来矿业活动形成露天采场面积累计达到约13.23hm2,最大开采高度132m,最大边坡高度约132m,致使含水层结构遭到较大程度的破坏,但矿体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山开采未揭露地下水位,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水漏失的可能性小,开采区域距离周边村民生活取水点较远,对人居饮用水影响较轻,因此,预测未来矿业活动对区内地下含水层影响和破坏较轻。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现状评估:该区以往地质工作未发现珍贵的动植物化石遗迹和具典型意义的地层构造及地貌景观,无重要的地质遗迹,无重要和较重要交通要道。现状本矿山的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和矿山公路等区域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破坏,尤其已开挖区开采面积大,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严重

预测评估:该区未来本矿山新增矿山公路,高位水池,截洪沟、露天采场后续拟采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将被进一步加剧,尤其以露天采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最为突出。本矿山开采结束后,采场开采面积累计达到13.23hm2,最大开采深度约132m,最大边坡高度约132m。参照规范,预测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辅助设施区使用以前的矿山辅助设施,未增加任何新设施。参照规范,预测该区域后期使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综上所述,预测评估区今后的矿业活动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总体为“严重”。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该区地表水不发育,与周边地表水联系不密切,本矿山矿石堆放对土地造成局部影响,雨季场地淋滤水使地表水体变浑浊,悬浮物增多,泥沙增多,对季节性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不会污染地下水。总体对水土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该区未来开采对植被的破坏将进一步加剧,裸露岩层的面积增大,增大了场地淋滤水污染地表水的可能。但固体废弃物设计集中堆放,同时据开发利用方案和本方案设计,设计在矿区外围修建境界截洪沟,将部分地表水汇集排南北侧山沟和东侧现有道路内侧排水沟,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预测未来开采不会污染地下水。预测矿山未来开采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

综上所述,预测矿山未来开采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评估区及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点)分布,仅矿区南部约50m处有付家冲村,且有一道宽缓的山脊相隔。该矿山是利用装载机直接铲装采矿,不存在爆破活动,破碎过程中扬尘也小,因此矿山生产对东边居民地的影响程度小。

本矿山现状形成1个开挖区,开采面积和深度较大,地质灾害较发育,发育3处不稳定边坡,不稳定边坡位于现有采场内,未来矿山开采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露天采场及辅助设施,村庄与矿山有山脊相隔,矿山地质灾对村庄危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综合评估

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主要靠采取防治工程措施、适当的预防措施处理,防治难度中等,治理投入中等。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矿山土地损毁时序与矿山建设、矿体开采顺序密切相关。该项目为已建矿山,建设生产类项目,结合矿山生产工艺流程及开采顺序预测损毁土地时序大概如下:

①历史生产期

矿山为已建矿山,现状已进行了开采。矿山历史生产期对土地的损毁主要表现露天采场已开挖区、矿山公路、截洪沟对土地的挖损。办公区、生活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对土地的压占等,生产前期造成的损毁土地为已损毁土地。

②生产运行期

矿山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生产运行期对土地的损毁主要表现为露天采场后续拟采区、新增截洪沟、新增矿山公路对土地的挖损,新增高位水池对土地的压占等,生产运行期造成的损毁土地为拟损毁土地。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矿山现状损毁土地面积总计26.95hm2,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0.157hm2、其他林地2.3033hm2,其他草地0.9687hm2、采矿用地23.405hm2、农村道路0.0689hm2、坑塘水面0.0471hm2),现状矿山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矿山拟破坏土地面积4.4645hm2。拟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采矿用地和农村道路,其中拟损毁其他林地1.9107hm2,拟损毁其他草地1.9461m2,拟损毁采矿用地0.4916hm2,拟损毁农村道路0.1161hm2。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影响严重。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矿区内

矿区外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03

林地

0305

灌木林地

-

0.1570

0.1570

0.50

0307

其他林地

3.991

0.223

4.214

13.41

04

草地

0404

其他草地

2.0362

0.8786

2.9148

9.28

06

工矿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7.0246

16.8720

23.8966

76.07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0.1782

0.0068

0.185

0.59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4

坑塘水面

-

0.0471

0.0471

0.15

合计

13.23

18.1845

31.4145

100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公顷)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挖损

19.2832

14.8237

4.4595

塌陷

压占

12.1313

12.1263

0.005

合计

31.4145

26.95

4..4645

土地复垦面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公顷)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浇地

4.2874

林地

乔木林地

19.7357

灌木林地

2.1167

草地

其他草地

4.3273

合计

30.4671

土地复垦率

复垦面积

比例(%)

30.4671

96.98%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工作计划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考虑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复垦,将对此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计划安排进行细化。具体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47月~20297月)

a) 第一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4年7月-2025年7月;

2)投资情况:静态36.4万元,动态36.4万元;

3)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的监测期,矿山成立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落实资金、人员及设备;复垦监测点布置监测设备及人员;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与实施本方案相关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

b) 第二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5年8月-2026年7月;

3)投资情况:静态18.4万元,动态19.69万元;

4)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生产期,对复垦区进行监测,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

c) 第三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6年8月-2027年7月;

2)投资情况:静态18.4万元,动态20.98万元;

3)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生产期,对复垦区进行监测,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

d) 第四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7年8月-2028年7月;

2)投资情况:静态18.4万元,动态22.63万元;

3)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生产期,对复垦区进行监测,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

e) 第五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8年8月-2029年7月;

2)投资情况:静态18.4万元,动态24.10万元;

3)工作内容:本阶段为矿山生产期,对复垦区进行监测,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20298月-204010月)

1)复垦位置: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配电房、工业场地、堆料场、排土场、表土堆场、矿山道路。

2)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30.4671hm2,其中复垦水浇地4.2874hm2;复垦乔木林地19.7357hm2(其中矿山已复垦4.784hm2);复垦灌木林地2.1167hm2;复垦其他草地4.3273hm2

3)投资情况:静态148.54万元,动态194.59万元;

4)工作内容:本阶段主要涉及矿山的闭坑复垦期,主要针对露天采场采空区和边坡,以及项目建设区损毁土地进行边监测边复垦。复垦区布置一系列工程和植物措施,包括拆除砌体、混凝土,并将砌体、混凝土弃渣回填至露天采场采空区,对复垦为旱地、乔木林地区域覆土,覆土土源来自外购表土,对覆土场地进行平整,露天采场边坡坡脚交叉栽植爬山虎,复垦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区域栽植相思树、车桑子、撒播狗芽根草籽,对边坡撒播狗牙根草籽,对项目区地形条件、土壤质量、生产力水平能否达到复垦标准要求,区内复垦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在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后,确认复垦区建立的生态系统基本稳定后,有了一定的自适应和抵抗污染及损毁的能力。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后交付当地居民使用,土地复垦工作才能结束。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土地损毁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于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损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土地复垦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各项工程。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土地复垦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当地自然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对项目复垦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按工程进度拨款,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

2、费用保障措施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项目的各项土地复垦费用,由大姚县福运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设备投资可以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中解决,作为“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土地复垦的日常费用,可以采取从矿山运营过程中提成的方法解决,提取的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费用严格按提计、蓄存、管理、使用、审计等程序进行,做到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

本复垦方案的复垦动态投资费用为318.39万元。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并于复垦工作开始前一次性足额缴存至专款账户。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矿山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的监管,实现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

3、监管保障措施

1)加强对复垦后土地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统一管理。

3)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4)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5)同时对施工及设计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自觉行动意识。同时应配备土地复垦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资金管理办法

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安全有效。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土地复垦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土地复垦投资概算调整情况、分年度投资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

4、技术保障措施

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所需的各类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其它所需材料及设备均可由市场购买,有充分的保障。方案一经批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

费用预存计划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与损毁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根据本方案中复垦资金动态预算表,于每一工作阶段之前将土地复垦费用从企业生产成本中预存,存入公司与当地土地复垦监管部门的共同管理账户中。

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58.54万元,复垦面积30.4671hm2(457.01亩),亩均静态投资为5957.21元。动态总投资为318.39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6966.81元。

本方案投资估算,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等。本方案预存金额为318.39万元。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表






预存年份

预存金元)

占总投资比例



2024年7月—2025年7月

95.51

30%



2025年8月—2026年7月

79.59

25%



2026年8月—2027年7月

79.59

25%



2027年8月—2028年7月

63.68

20%



合计

318.39



复垦费用估算

费用构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1

工程施工费

153.00

2

设备费


3

其他费用

20.01

4

监测与管护费

24.60

(1)

复垦监测费

4.59

(2)

管护费

20.01

5

预备费

49.59

(1)

基本预备费

5.19

(2)

价差预备费

44.40

(3)

风险金


6

静态总投资

258.54

静态亩均投资

0.5657

7

动态总投资

318.39

动态亩均投资

0.6967

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50万t/a(18.8万m³/a),属大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确定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一级。

(2)地形地貌条件属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评估区内构造简单,属地震基本烈度7度,处于次稳定区。总体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属“复杂”类型。

3、现状评估:现状地质灾害发育,危险性和危害性中等;对区内含水层和区内水环境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现状本矿山开采已损毁土地约26.95hm2,损毁地类为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采矿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损毁方式为压占和挖损,损毁程度轻度~重度。

4、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和建设加剧、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对含水层影响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本矿山现状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约26.95hm2。未来矿山开采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破坏或占用土地资源将新增4.4645hm2,开采结束后累计破坏或占用土地资源达到31.4145hm2,损毁地类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采矿用地及农村道路,损毁类型为挖损、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

5、综合危险性评估:矿山现状地质灾害发育,危险性和危害性中等;预测矿山加剧、诱发、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综合现状和预测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和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两个级别两个区段。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矿山开采和建设加剧、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和危害性中等;对含水层影响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总体为较严重~严重。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和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2级别,2个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质灾害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论,总体评估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为严重,矿山建设适宜性严重区(ⅰ)基本适宜、较轻区(ⅲ)适宜,总体为基本适宜。

7、矿山生产服务年限、方案编制年限和适用年限:根据2016年10月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完成的《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21年,2024年7月,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13.3年。本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年限为16.3年(2024年7月-2040年10月),本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4年7月-2029年7月),5年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需重新修订。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16.3年(2024年7月-2040年10月),考虑到土地复垦方案一般为5年一个阶段,因此本复垦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4年7月-2029年7月)。

8、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情况,拟采用工程措施和监测措施进行治理。将评估区划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

9、依据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结果,本矿山已损毁土地面积为26.95hm2,拟损毁土地面积4.4645hm2,共损毁土地面积31.4145hm2。根据土地权属人意见,并结合矿山开采现状保留矿区外围截洪沟、部分已建进场道路、已建水池、挡土墙作等,面积0.9474hm2因此复垦责任范围内可复垦土地面积为30.4671m2。项目实施后可复垦乔木林地21.8604hm2,复垦其他草地4.3273hm2,复垦水浇地4.2874hm2,统计复垦土地总面积30.4671hm2,土地复垦率为96.98%。

10、根据各项治理工程量,参照执行相关预算标准和当地实价,经估算,本矿山编制年限内(2024年7月~2040年10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投资为200.9万元,方案适用年限内(2024年7月~2029年7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投资为182.25万元。土地复垦编制年限内(2024年7月~2040年10月)静态总投资258.54万元,亩均静态投资5657.21元。动态总投资为318.39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6966.81元,资金来源于矿山采矿利润或自筹。

二、建议

1、矿山在建设及开采过程中,应按照《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促进矿业活动的健康发展。方案实施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建立精干高效的专门机构,负责矿区的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2、露天采场边坡的开挖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山实施信息化开采,根据露采边坡的边坡结构、高度等影响稳定性的因素变化及时优化开采方式,确保开采的安全进行。大部分不稳定斜坡为岩质边坡,坡度较陡,坡高较大,及时进行危岩清理,加强监测,确保其危害性和危险性降低。

3、认真履行《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按时足额存储土地复垦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4、本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之一。但方案不能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矿山在各阶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专业队伍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图,并进行详细的地质环境和经济效益论证。

5、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开采边复垦的办法对开采后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对损毁破坏土地进行复垦,保护生态环境。

6、建议业主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施,在雨季加强现场管理,做好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和临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本方案不代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建议矿山企业在进行工程治理时,委托相关单位对矿山环境影响区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

8、矿山开采过程中,扬尘极大,建议日常洒水除尘,即保护环境,又关爱职工健康。

9、建立安全巡视制度,经常进行边坡稳定巡察,发现危险及时排除。

10、加强矿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以期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11、严格按照设计部门设计的开采方案开采,禁止越界开采。

12、方案适用年限期满时,建议矿山修订本方案。

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专家组评审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

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项目用地面积(公顷)

永久性建设用地

0公顷

损毁土地面积

31.4145公顷

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

50万吨/年(18.8万m3/a)

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

21年,剩余13.3年(2024年7月~2037年10月)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水工环、地质、土地复垦、林业、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于2024年5月31日在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的《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讨论后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为延续开采矿山,现持采矿证编号为C5323282018127100149764,矿区范围由7个坐标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32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352米~1220米,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18.8万m3/a)。

矿区位于于元谋县城310°方向,平距约15km处,隶属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所辖。矿区位于平田乡政府驻地北西侧,有农村公路相通,运距约6km。平田乡至县城有县乡柏油公路相通,运距约30km,距成昆铁路与黄瓜园火车站约15km,元双二级公路(元谋至楚雄)里程约90km与安楚高速(320国道)相连,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

(一)该矿山为延续开采矿山,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18.8万m3/a),生产建设规模为大型,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精度为一级,符合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工作在充分考虑矿业活动影响范围和矿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根据露天开采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土地资源、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范围综合确定评估区范围,最终划定的评估范围面积为0.8421km2。本次工作完成1:2000地质调查1.25km2,完成各类地质环境点调查35个,拍摄照片73张。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能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介绍,介绍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现状发育3处潜在不稳定边坡(BW1-BW3),现状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中等;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五)预测评估认为,矿山开采和建设加剧、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矿山未来开采对含水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预测评估可信。

(六)本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预测评估区均划分为一个严重区和一个较轻区,共两个级别两个区段;将评估区划分为一个重点防治区和一个一般防治区,共两个级别两个区段,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方案编制年限为16.3年(2024年7月-2040年10月),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4年7月-2029年7月)。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工程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两方面,措施设计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投资估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矿山编制年限内(2024年7月-2040年10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投资为200.9万元,方案适用年限内(2024年7月-2029年7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投资为182.25万元。资金来源于矿山采矿利润或自筹。结果较合理。

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概)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中关于项目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矿山已损毁土地面积为26.95hm2,拟损毁土地面积4.4645hm2,共损毁土地面积31.4145hm2

(三)原则同意本方案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根据土地权属人意见,并结合矿山开采现状,保留高位水池(面积0.0050hm2)作为林地管护用水水池,针对《开发利用方案》中相关主体工程设计的截洪沟、挡土墙(面积0.8974hm2)等工程措施用地保留。复垦责任范围内可复垦土地面积为30.4671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21.8604hm2,复垦水浇地4.2874hm2,复垦其他草地4.3273hm2,土地复垦率为96.98%。

(四)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征地范围线)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该矿山用地实行统一管理与预防控制。矿山后期生产过程中将充分利用基建期已建设施,这样可以避免重复损毁土地。(3)在拟损毁场地首先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保存,采取的保护措施可行。(4)在场地内增加绿地面积及营造周边防护林,改善和保护了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工程技术措施:(1)场地复垦工程措施:场地停止使用后,清除建(构)筑垃圾,整理场地,覆土,配套水利道路设施,对损毁土地进行复垦。(2)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动态监测。

生物化学措施:(1)对于绿化新增的林地,优选当地优势树种,进行科学种植和精心管理。(2)对林地进行适时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3)土壤改良,采用客土等方法,对复垦后的土层进行改良,提高土体有机质含量。

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复垦区土地损毁和复垦效果等进行监测。

(五)原则同意方案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土地复垦编制年限内(2024年7月~2040年10月)内,该矿山复垦土地静态总投资258.54万元,亩均静态投资5657.21元。动态总投资为318.39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6966.81元。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建议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露采边坡的稳定性监测,及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

综上所述,该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基本准确,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请编制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云南省元谋昊远物资实业有限公司元谋县平田乡挨昌村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李启彪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

范斌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

王应科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4

赵贵富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5

徐燕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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