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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韩永珍

张文达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沙地村

云(2024)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2237号

房屋建筑面积:233.58平方米、

共有宗地面积:190.65平方米。

住宅

继承人:韩永珍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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