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翠峰希望砖厂提交的验收申请,2024年2月19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翠峰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杨柳村村组等对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翠峰希望砖厂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县级初步验收相关工作,验收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内外业验收情况
(一)内业资料情况。该矿山提交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初验申请书,技术单位制作了验收调查报告、竣工验收相关图件等验收资料,资料装订整齐规范,易于检索,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竣工验收。
(二)现场复垦情况。验收小组实地对该矿山企业复垦情况进行勘验,企业已自行拆除了厂区机械设备、厂房等设
施设备及建筑物,对损毁土地采取分区域复垦复绿方式进行恢复治理,已对42.711亩土地进行了回填、平整,其中,复
垦了约26亩农用地,复垦后的土地达到耕作条件,部分区域已种植农作物并收获两季以上,其余平台部分土地也已翻耕起垄,目前正在种植玉米,长势较好,作物高度约30公分。企业对边坡部分土地采取分台修复方式修复,种植芒果树和覆膜播撒草籽,种植和播撒已完成进入管护期。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县级验收小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所在地村组、村民代表意见、听汇报、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竣工报告、图件等内业资料不完善,负责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的技术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完善;二是企业还需再对边坡进行加固和播撒草籽,并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植被复绿效果;三是恢复治理的土地,要加强维护管理,确保不被破坏。
整改情况:县级验收小组已及时反馈整改验收意见,县自然资源局督促该企业进行了整改,督促负责制作复垦资料的技术单位按照验收组意见完善竣工资料,并对整改后情况进行实地复核,收集了相关复垦验收资料待报请州局组织专家开展复核验收。
三、县级初验意见
元谋县翠峰希望砖厂已基本按《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履行“谁损毁,谁复垦”原则,开展了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工程措施和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治理及复垦效果明显,初步达到预期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同意通过县级初步验收。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