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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工程单位: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1)工程建设必要性

1、本工程是《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中的“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中第“十一联”的一段,也是楚雄州“十三五”规划重点公路建设工程,是北上四川、重庆,南下滇南东南也的纵向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实现云南省公路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对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重要工程。

2、本工程位于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网覆盖区域,本工程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元谋县境内,起于元谋县南侧大水井以西,与G5京昆高速呈十字交叉,经新华乡、龙街、大姚县、新街乡,终点K79+131于新街碧么接拟建大理至攀枝花高速K线K95+850。工程的建设是实现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网规划,形成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网建设目标的重要工程。

3、工程的建设是落实“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需要,是进一步提升云南在国家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需要,对云南和楚雄州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本工程建设必将进一步促进工程沿线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提升区域社会经济活动质量,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修建本段公路是提高云南省干线公路网主骨架技术等级结构、有效发挥高速公路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的需要。本工程的建设继续保持扶贫工作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

5、本工程的建设是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防交通战略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需要。楚雄州属于我省滇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加强这一地区的国防交通建设,为部队和军事物资运往边防前沿提供一条通达能力强的快速通道,对巩固国防、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灵活快速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位于楚雄州,为《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中第62个工程。从本工程走向来看,路线方案从东向西依次串联G5京昆高速、永仁至大姚至姚安高速公路(在建)以及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拟建),建成后将区域南北向高速通道经本工程联系在一起,在完善楚雄北部路网结构、改善楚雄北部交通出行环境、发挥楚雄滇中枢纽支撑作用的同时,形成昆明与大理间第三通道,实现昆明、楚雄及大理与周边地区间互联互通,继而有效分流、缓解楚大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充分发挥楚大高速公路为云南省滇西地区与省会昆明乃至我国中东部地区连接的交通大动脉功能。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规定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2020年1月~2021年1月,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工程评审中心的技术评审,2021年11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1]985号”对工程工可报告进行了批复。

2021年2月~2022年4月,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设编制单位”)完成了《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云南省转发的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工程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相关原则。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修建公路铁路和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被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本工程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为复垦责任人,负责工程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本工程(临时用地)工程: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作为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县境内的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占用旨为满足主体工程工程的建设,确保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工程正常施工,临时用地的建设是必要的。本工程临时用地主要包括29个地块,包括1个拌合站、7个弃土场、21条施工便道,占地面积53.9316hm2

在此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工程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为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等相关工作,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为其编制《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明确投资建设单位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计划等,为土地复垦的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缴纳、监管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复垦区的实际,确定复垦单元的土地利用类型、复垦时序等。

——为防治本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土地损毁、保护和恢复工程区土地生态环境,提出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措施;按土地复垦技术要求,明确要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安排复垦进度;依据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投资估算,明确土地复垦投资计划安排。

——将土地复垦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落实土地复垦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第二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单位名称

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达娃路188号

联系人

张定文

联系电话

15187575878

企业性质

工程性质

建设工程

工程位置

元谋县平田乡,元马镇,新华乡

资源储量

生产能力

(或投资规模)

1590743.73万元

划定矿区范围

批复文号

工程区面积

53.9316hm2

工程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7H111182、G47H111183、G47H111184、G47H111185、G47H112184、G47H112185、G47H112186、G47H112189

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4年(2023年9至2027年8月)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7年(2023年9月-2030年8月)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

云南中勘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法人代表

盛鹏

资质证书名称

土地规划证书

资质等级

丙级

发证机关

云南省土地学会

编 号

532021045C

联系人

盛 鹏

联系电话

136***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单位

签名

盛 鹏

工程师

测绘工程技术

云南中勘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普晓盈

助理工程师

测绘工程技术

孙学鹏

工程师

测绘工程

李金中

方案编制人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种植园用地

果园

0.4510

-

0.4510

-

林地

乔木林地

12.7165

-

12.7165

-

灌木林地

16.7666

-

16.7666

-

其他林地

2.6517

2.6517

草地

其他草地

19.2358

-

19.2358

-

工矿用地

采矿用地

0.0103

0.0103

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0.0039

0.0039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6308

-

0.6308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1.3399

-

1.3399

-

沟渠

0.1091

-

0.1091

-

水工建筑用地

0.0160

-

0.0160

-

合计

53.9316

-

53.9316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hm2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压占

24.1544

-

24.1544

挖损

28.1698

-

28.1698

小计

52.3242

-

52.3242

占用

1.6074

-

1.6074

合计

53.9316

-

53.9316

复 垦 土 地 面 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已复垦

拟复垦

种植园用地

果园

-

0.4510

林地

乔木林地

-

35.2573

草地

其他草地

14.6875

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0.0039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568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1.3399

水工建筑用地

-

0.0160

合计

-

52.3242

土地复垦率%

97.02%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复垦工作计划

工程建设工期(临时用地使用期):

1)临时用地使用期:根据《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工期4年(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工程处于未开工状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及自然资规(2021)2号文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城镇开发边界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期限应当与临时用地期限相衔接。

本工程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在使用期满前3个月内,建设工程用地单位应依法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根据工程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本工程涉及的临时用地尚未开始动工,即本工程临时用地的服务期限按工程建设时间开始算起,即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

该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临时用地规模、地点、范围或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或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订。

复垦工期:本方案复垦工期为1年,即2027年9月-2028年8月。

监测管护期:监测管护期2年,即2028年9月-2030年8月。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本工程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复垦期为2027年9月-2028年8月,监测管护期为2028年9月-2030年8月,故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7年,即2023年9月-2030年8月。

本工程复垦责任范围面积53.9316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工程最终拟复垦土地52.3242hm2,其中复垦为果园0.4510hm2、乔木林地35.2573hm2、其他草地14.6875hm2、农村道路0.5686hm2、农村宅基地0.0039hm2、河流水面1.3399hm2、水工建筑用地0.0160hm2,保留沟渠1.6074hm2,(保留沟渠面积为弃土场截排水沟及挡墙面积),计算复垦率为97.02%。

本方案复垦服务年限为7年(2023年9月-2030年8月),本方案根据服务年限分一个阶段进行,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各年度复垦工作计划如下:

①2023年9月-2025年8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建设期,主要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主要负责损毁土地情况、防冶措施实施情况等监测)。除此之外,还需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②2025年9月-2027年8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使用期,主要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③2027年9月~2028年8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全面复垦期,复垦工作量:土壤重构工程:拆除硬化地面877.24m3、垃圾清运877.24m3、表土剥离137582.6m3、表土调运70878.4m3、表土回填137402.5m3、路面清理56340 m2,清淤2947.3m3,种麻栎105773株、种植火棘105773株,种植葡萄677株,撒播草籽49.945hm2。

④2028年9月~2030年8月:该阶段主要对复垦区进行监测。监测与管护工程:对林地进行管护。

二、复垦工程量计划

本工程复垦责任范围面积ff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工程最终拟复垦土地52.3242hm2,其中复垦为果园0.4510hm2、乔木林地35.2573hm2、其他草地14.6875hm2、农村道路0.5686hm2、农村宅基地0.0039hm2、河流水面1.3399hm2、水工建筑用地0.0160hm2,保留沟渠1.6074hm2,土地复垦的工程措施主要是恢复耕作层而进行的表土回填及平整,确保复垦的土地适宜农作物生长。本方案设计的工程主要有:

1、土壤重构工程

(1)清理工程:硬化地面拆除877.24m3、垃圾清运877.24m3路面清理56340 m2,清淤2947.3m3,

(2)土壤剥覆工程:表土剥离137582.6m3、表土调运70878.4m3、表土回填137402.5m3

2、植被重建工程

(1)植树:种麻栎105773株、种植火棘105773株,种植葡萄677株,撒播草籽49.945hm2

4、管护工程

本方案设计管护期为2年,对林地进行管护。

土地复垦工程中所需表土以工程建设过程中预先对占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管理的土壤为覆土源,不进行异地客土,不产生新的环境破坏;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该方案及时进行建设或治理。为保证土地复垦方案工程设计的完整及实施效果,土地复垦应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开展实施。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复垦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开发建设工程所造成的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复垦义务人)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受当地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必须重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工程单位应健全工程工程的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土地复垦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意识;

—工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各项措施;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建设单位定期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土地复垦方案的完全落实。

—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单位应主动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地方土地行政监察机构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疫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督执行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措施。

—对已复垦的土地要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其他人为破坏。

2、资金保障措施

资金落实是土地复垦工作成败的关键。做好工程建设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保障措施,本方案将从资金的计提、存放、管理、使用、审计等环节落实资金保障措施。

a)资金来源

本工程属建设类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投资应在建设总投资中列支;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保证方案实施。

复垦费用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各种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实施的费用。复垦费用按照国土资发【2006】225号规定:“土地复垦费要列入建设工程总投资并足额预算”。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全部由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将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合理调整复垦资金预算,以保证复垦工作的正常进行。

b)计提

本方案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计提的方法计提土地复垦资金。为确保复垦资金的全面到位,企业应在复垦费用预存计划开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专款账户。

c)存放

企业每年列入建设总投资的土地复垦资金采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为确保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复垦资金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与企业共同管理。

1)建立共管账户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云南建投迪庆建设有限公司、当地银行共同建立土地复垦资金共管账户,具体操作由土地复垦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可具体指定熟悉财务流程的专人负责复垦资金的计提、转划、管理。

2)共管账户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责

每年年底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垦资金动态投资总额确定的计提标准将资金转划至共管账户内;负责统计企业完成复垦工作投资、支出金额;在10日内将企业缴纳、支出复垦资金的财务凭证送至自然资源监管部门实施备案;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对专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的数据、凭证。

d)管理

1)采用三方监管

共管账户管理是保证资金安全、复垦工作顺利实施的切实保障,复垦资金管理是由企业、自然资源部门双方共管和第三方(银行)监管。

2)资金的支出管理

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专门用于本工程复垦工作实施,不得挪作他用。共管账户内的资金由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只有获取相关付款指令后才可实施资金的划转。该付款指令应由企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协商确定。

e)使用

1)严格工程招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复垦工程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投标制度。

2)遏制工程资金的粗放利用行为。土地复垦工作切实关系着人民的经济收入,每一分复垦资金都应落实在复垦工程中,杜绝工程资金的粗放利用现象。在复垦资金的使用中,将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制度同步实施,使复垦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3)杜绝改变工程资金用途现象。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元谋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工程土地复垦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配套工程、综合开发等名义将复垦资金变相的挪作他用。

4)严格资金拨付制度。在复垦工程完成后,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资金才予以拨付。

3、监管保障措施

a)政策措施: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清土地复垦在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取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各项有利条件。2)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土地复垦的奖惩制度。3)加强监督,对复垦后的土地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b)管理措施:

1)抓好资金落实,严格审查资金的应用情况;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计划管理;3)严格执行本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对未规划土地的管理,禁止随意开发;4)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5)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6)加强复垦后的土地利用与保护工作。

4、技术保障措施

a)落实设计: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具体的测量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土地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要作变更,则必须办理相应地报批手续。

b)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方须聘用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工程监理,严把质量关。监理单位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报告。

c)工程竣工前必须验收土地复垦工程,以达到土地复垦方案既定的目标、内容。

d)加强管理机构人员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效益,节约成本。

e)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包括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年度施工计划、总结、表格和文件等,各项复垦措施经费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验收的全部文件、报告、表格资料。

测算依据

测算依据

1、估算编制依据

(1)工程规划工程量及相关图纸、资料;

(2)财建〔2011〕128号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

(4)《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

(5)当地物价部门、物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价格;

(6)土地复垦的实际情况。

2、基础单价编制依据

a)人工单价确定: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编制暂行规定》,工程所属区域均属于六类工资地区,经计算,人工单价:甲类工52.05元/工日,乙类工39.61元/工日。

b)材料单价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的价格参考当地2023年5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台班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估算单价=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d)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中的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工程投资估算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四部分。

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⑴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①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②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措施费。

⑵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⑶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照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3%计算。

⑷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依据工程所在地的税收计取办法,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本工程用地为农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已作了相应调整后税率为9%。

2、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杂综合费率;安装工程费按照预算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3、其他费用计算

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业主管理费组成。

4、投资概算

根据计算,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53.9316hm2,拟复垦土地总面积52.3242hm2,复垦静态总投资总计693.344万元,动态总投资总计795.0690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0.8834万元/亩,动态亩均投资1.0130万元/亩。

工程土地复垦费用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工程施工费

605.8872

76.21%

设备费

0.0000

0.00%

其他费用

51.9313

6.53%

监测与管护费

15.7909

1.99%

(一)

监测费

5.8000

0.73%

(二)

管护费

9.9909

1.26%

预备费

121.4596

15.28%

(一)

基本预备费

19.7346

2.48%

(二)

价差预备费

101.7251

12.79%

(三)

风险金

0.0000

0.00%

静态总投资

693.3440

87.21%

动态总投资

795.0690

100.00%

5、复垦费用安排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需一次性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且要求在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前一年预存完毕。本工程临时用地使用期为4年,本工程土地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交清。工程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工程总投资。

土地复垦费用由复垦义务人存入共管账户(复垦义务人及负责监管的自然资源部门),即第三监管方银行,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的要求完成阶段土地复垦任务后向监管部门提出阶段验收申请。

验收合格后,复垦义务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提取相应费用。复垦费用具体的存入与支取方式方法等按照复垦义务人及监管部门共同鉴定的土地复垦监管协议执行。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及投资安排表 (单位:万元)

阶段

年份

总投资(万元)

投资额度(万元)

投资复垦费用预存额度(万元)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1

2023.9-2025.8

795.07

1.16

795.07

795.07

795.07

2025.9-2027.8

1.24

-

-

-

2027.9-2028.8

777.06

-

-

-

2028.9-2029.8

7.54

-

-

-

2029.9-2030.8

8.07

-

-

-

合计

795.07

795.07

795.07

795.07

795.07

第三部分 建议

土地复垦作为补充生态用地的来源,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复垦工程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保证复垦工程的实施,还需要各方努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a)复垦工程的实施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同时做好复垦区周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b)复垦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或本方案未考虑到的复垦区,业主单位须及时与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c)复垦工程实施过程,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完毕,应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d)设立复垦工程领导机构,应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权益。

e)复垦区周边分布有基本农田,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避让周围基本农田,若不能避让,责需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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