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陶会英持有的元国用(2005)字第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决定》(元自然资撤字〔2023〕1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元国用(2005)字第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书予以注销作废,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注销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权属证书种类 |
权属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陶会英 |
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93号 |
2228.1平方米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元国用(2005)字第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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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