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11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何天峻
首次登记
黄瓜园镇领庄村委会上你莫村
200
住宅
2
公告单位: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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