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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19年01月14日   作者: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 1月 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3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任华

宅基地使用权

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沙地村


100平方米

住宅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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