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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房地一体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11 月 1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周明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库南村委会东甸大村 | / | 地: | 455.35房:175.9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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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启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库南村委会下猛连村 | / | 地: | 323.37房:100.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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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建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库南村委会牛金树村 | / | 地: | 208.00 房:168.7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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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绍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库南村委会牛金树村 | / | 地: | 246.11 房:147.4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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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