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7(金丽桂、杨彩昌、金丽芬)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2026-1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不动产面积(㎡)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杨玉芝

宅基地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双龙社区七街村

云(2026)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13330号

房屋面积:156.3㎡、

土地面积:

337.25㎡

继承人:

金丽桂

杨彩昌

金丽芬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0日

上一条:(张正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下一条:苏美会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