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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加美、张云海)房屋共有权证书 遗失声明

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权利人:何加美、张云海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元谋县物茂乡虎溪村委会塘角村

房屋共有权证号:元房共字第G12512号、元房共字第G1251号

因保管不善,将元房共字第G12512号、元房共字第G1251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加美 张云海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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