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8 月 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普建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313.79㎡ 房:126.5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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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冯正明、罗绍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124.71㎡ 房:49.8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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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玉禄、起贵彩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138.62㎡ 房:123.1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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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冯正有、尹美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285.94㎡ 房:211.3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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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加卫、严如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457.77㎡ 房:165.0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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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加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349.84㎡ 房:154.1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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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普建平、朱玉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180.33㎡ 房:212.5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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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开平、毕成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455.87㎡ 房:106.2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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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普凤群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培英村 |
| 地:448.90㎡ 房:89.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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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