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8 月 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云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班凯村 |
| 地:394.11㎡ 房:112.3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张云、普凤媛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班凯村 |
| 地:382.50㎡ 房:518.6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文加能、普美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班凯村 |
| 地:587.95㎡ 房:206.4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杨秉英、左映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班凯村 |
| 地:658.50㎡ 房:209.6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5 | 思加毕、常美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班凯村 |
| 地:569.05㎡ 房:333.4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