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6 月 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姜开兰、杨有力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437.07㎡; 房:267.1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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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世明、刘国翠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405.09㎡; 房:222.5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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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正仓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332.88㎡; 房:257.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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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其兵、黎如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299.80㎡; 房:120.1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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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其兵、黎如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194.23㎡; 房:67.2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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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其江、陈桂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269.51㎡; 房:132.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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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其顺、王美琼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176.35㎡; 房:85.4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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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张元福、冯加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499.54㎡; 房:137.9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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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芝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班果村委会大班果村 |
| 地:592.25㎡; 房:315.6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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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