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请示》(元交请〔2026〕12号),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农业、林草、水务、环保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员,于2026年4月2日,对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竣工验收,依据《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进行工程立项,根据2018年5月2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元国土资复〔2018〕7号)进行临时用地备案。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
2018年3月,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南图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上报了《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共涉及2个地块,即1#弃土场、2#弃土场。土地报批总面积7.0387hm²,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50.6600万元。
其中:1#弃土场土地报批面积4.3273hm²,位于元谋县黄瓜园镇金雷村民委员会;2#弃土场土地报批面积2.7114hm²,位于江边乡大树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1.5年(2019年6月-2020年12月);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于2018年5月2日获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元国土资复〔2018〕7号)批准、备案。
二、土地损毁及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云南红色旅游公路楚雄州元谋县G5京昆高速至龙街段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共涉及2个地块,土地报批面积7.0387hm²,验收面积7.0387hm²(其中:验收面积包含报批范围内损毁面积4.7122hm²,未损毁面积2.3265hm²)。
土地报批范围内实际损毁面积4.7122hm²,占用现状地类面积为其它林地0.8250hm²、其他草地3.8343hm²、农村道路0.0529hm²。
实际完成土地复垦面积4.6400hm²,保留拦渣坝面积0.0722hm²,土地复垦率98.47%。其中:复垦旱地1.4701hm²、灌木林地1.5418hm²、其他草地1.3045hm²、农村道路0.0912hm²、沟渠0.2324hm²。
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土地平整43164.00m²、表土回覆15889.40m³、路床压实912.00m²、夹竹桃7116株、草籽1.3045hm²、有机肥1.4701hm²。
三、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实际完成复垦工程量,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预算单价进行竣工结算, 实际完成工程施工费23.6502万元,比土地复垦方案中预算工程施工费37.2000万元减少13.5498万元。实际土地复垦使用工程施工费用减少,主要原因为报批范围内实际损毁面积减少,复垦工程量相应减少,最终造成实际复垦使用费用低于原复垦方案预算费用。
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项目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翻阅内业竣工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针对本批次验收范围,提出如下整改完善意见:
(一)外业整改完善意见
1.#弃土场
(1)应进一步清理排水沟中的泥土及杂物确保雨天排水沟水流畅通;
(2)应进一步清理耕作层中块石及砾石;
(3)耕作层平整度未达设计要求,应进一步搞好耕作层平整工作,确保达到设计标准;
(4)耕地、灌木林地地类边界线不清,现状混乱,难以认定耕地、灌木林地实地范围线;
(5)耕地与生产路连接地段应开挖排水沟且应做好耕地垒埂工作;
(6)耕地中应进一步清除灌木及杂草等;
(7)生产路边(北侧)复垦为耕地地块,耕作层厚度不达设计要求;
(8)生产路与农沟交叉处应增加沟盖板,确保水流畅通。
2.#弃土场
(1)本地块复垦为灌木林地,局部地方未按报批范围线复垦到位,应进一步搞好补植补栽工作;
(2)依据复垦报告对行距、株距不达要求的地方应补植补栽;
(3)应加强后期管护。
(二)内业整改完善意见
(1)土地复垦单元质量调查与评价,复垦为耕地地块面积、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应进一步阐述清楚。
(2)竣工资料数据的正确性、时序合理性、逻辑关系的合规性应阐述清楚。
(3)规划执行报告,需明确复垦地类是否严格执行原报批方案(如复垦地类、面积、复垦工程量等)。
(4)土地复垦现场检查验收移交确认表,实际复垦面积应与报告一致。
(5)竣工图件地形图不符合规范要求,地物漏掉,地形图编绘局部与实地地形地貌不一致,应优化调整。
(6)规划执行报告应进一步阐述清楚复垦单元地类变化的原因,说明地类变化必要性。
(7)请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完善竣工验收资料,方便上传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和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
复垦义务方于2026年5月8日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验收专家组复核确认。
为充分发挥项目长期效益,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切实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项目实施成果,避免人为破坏。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对于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验收专家组复核确认,同意通过验收。
附件:《元谋县红色旅游公路竣工验收意见(专家复核后公示稿)》(含: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本项目验收地块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