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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连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6年03月06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集建(1994)字第864号

潘连清

宅基地使用权

/

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委会小黄瓜园村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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