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学会、付建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318.10 房:299.8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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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元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205.65 房:114.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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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忠英、常能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39.83 房:79.6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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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元华、杨彩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55.77 房:56.1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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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刘元良、仲如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776.66 房:396.4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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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陆加珍、仲显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648.68 房:205.7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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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孟如华、仲月香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275.31 房:240.7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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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普继芬、陈兴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205.70 房:108.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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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普继和、张桂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1180.40 房:362.3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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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普继英、杨松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645.24 房:157.5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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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继珍、刘元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602.72 房:268.5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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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普开丽、黄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341.42 房:181.3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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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阮炳成、文金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平田村民委员会 挨相村 | / | 地:271.33 房:158.4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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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