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常翠芬、文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金刚二村 | / | 地:385.56 房:189.9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董玉莲、文泽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05.40 房:142.7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李绍发、王洪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372.28 房:135.5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王绍平、起加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4.20 房: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