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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荣、潘琼等12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海荣

潘琼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43.26㎡

/房屋:352.53㎡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刘自兵

普开翠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68.58㎡

/房屋:191.34㎡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朱映明

昌世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26.69㎡

/房屋:175.38㎡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杨海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56.27㎡

/房屋:166.15㎡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张从芬

杨自荣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54.1㎡

/房屋:86.6㎡

农村宅基地/住宅


6

吴海立

郑世彩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191.66㎡

/房屋:243.38㎡

农村宅基地/住宅


7

武明寿

李国翠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346.86㎡

/房屋:227.88㎡

农村宅基地/住宅


8

杨金付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341.79㎡

/房屋:177.36㎡

农村宅基地/住宅


9

李兴

李永如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67.51㎡

/房屋:174.71㎡

农村宅基地/住宅


10

李兴祥

贺加芹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28.19㎡

/房屋:126.99㎡

农村宅基地/住宅


11

吴继刚

董翠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10.48㎡

/房屋:148.22㎡

农村宅基地/住宅


12

钱永刚

起明芬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河社区大水井村


土地:

218.2㎡

/房屋:111.61㎡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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