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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日期:2021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项目名称:设立登记

审批单位:元谋县民政局

许可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5、8、9、10、11、12、13、18条

许可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2份)

2.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3.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4.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2份)

5.验资报告(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6.理(董)事会议纪要(原件2份)

7.章程草案(原件2份)

8.章程核准表(原件2份)

9.财务管理制度(原件2份)

10.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原件2份)

11.法人登记表(原件2份)

12.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2份)

13.专业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2份)

办事程序:受理申报材料(1日)---审核申报材料及条件(2日)---前置公式(7日)--审批(下达批复文件)(2日)---办结(包括印发证书、备案、公示)(3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流程图:见后附件1

办理地点:元谋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办理科室:元谋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股

联系电话:8215048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yncxym.gov.cn/

附件:1.流程图

2.表格电子版

3.表格示范文本电子版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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