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关于统筹制定云南省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3〕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元双随机联发〔2023〕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县2023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主体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联系股室:宏观经济运行股,联系电话:(0878-6081165)。
二、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11月10日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在全县范围内抽取预拌混凝土企业2户。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依据
《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二十条。
六、检查内容
预拌混凝土企业施工现场督查检查。
七、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方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元双随机联发〔2023〕2号)的相关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从元谋县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2名。
八、公示方式
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要求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公示检查结果。
九、其他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制理念,检查工作中务必依法执法,廉政执法,规范执法。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