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要求,县公安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爆破作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规定》《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对民爆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服务职责开展。
二、检查主体本次抽查主体为元谋县公安局,具体开展部门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三、检查对象全县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100%随机抽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100%随机抽查;上述被检查对象2年内被随机抽查过、且未发生安全事故或无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不再列入本次随机抽查范围。结合枪爆等危险物品专项工作、重要活动安保工作及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检查内容爆破作业单位抽查。重点检查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存储、单位资质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爆破作业现场等情况。
五、检查时间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
六、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为主、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为辅。
七、检查程序(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随机抽取。(二)结果判定。若检查结果符合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若检查结果与现行规定不符,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对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或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核查处理。 (三)结果处理。2023年10月20日前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好后续整改的监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履职。检查组工作期间,不参加宴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拟定的抽查计划,对照抽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违法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处理;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元谋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