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进一步推进我县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等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5年度元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元双随机联发〔2025〕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2025年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等情况“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同配合完成,各部门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合力,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检查对象
至目前为止,元谋县范围内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许可及备案的相关单位,全县按不少于2户比例随机抽取。
四、检查内容
(一)县公安局检查内容
1.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情况;2.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情况;
3.对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情况;
4.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二)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证照及公示信息,包括:
1.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营业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一致。
3.是否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
4.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等。
(三)县应急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证照及公示信息,包括:
1.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是否申领使用许可证。
2.营业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一致。
3.是否符合使用储存要求。
4.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等。
五、检查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在易制毒行业相关单位名录库内随机抽取,具体名单由县公安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在本单位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并匹配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实施检查。
(二)提供检查数据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许可及备案的相关单位基本情况,许可办理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营业执照办理情况。
县应急局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办理情况。
(三)结果判定
1.经共同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单位(场所)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共同现场检查核实,发现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由县公安局负责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发现单位违反行业相关法律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由县公安局负责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在联合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接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检查优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元谋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