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庄颐芸、文娥、缪显芹、杨发光委员:
关于清理“僵尸车”的提案(第10050020号),已经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10050020号政协提案交由元谋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龙福负责,交管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意见,张副局长于9月9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僵尸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联动,强化路检路查力度。县公安局始终将“僵尸车”整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公安+城管+住建+社区物业”五方联动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通线索,结合文明城市常态创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市容环境提质行动,加密重点点位、薄弱区域巡查频次。一线执法队员将发现的车辆照片、位置、车架号等信息通过相应平台发送,公安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协助核查车主信息并反馈,为后续清理工作提供精准支撑。截至目前共依法拖移20余辆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停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我局将“僵尸车”排查整治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发送提示165辆,有效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二、严格法律适用,依法清理“僵尸车辆”。一是加强与司法行政、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认定标准、处置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对能联系到车主的,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督促其限期自行挪车、整改或办理报废手续;对无法联系车主、逾期未自行处置的车辆,通过官方平台发布公告,期满后依法依规拖移至指定专用停放场地统一保管。二是积极推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和执法部门指导协助下,依法依规参与封闭区间内“僵尸车”的排查和劝导工作。三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情况采取扣留、拖移、强制报废等措施,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
三、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群众报废车辆主动性。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典型事故案例、出行安全提示及重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借助“美丽乡村行”“七进”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教,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日、社区宣讲活动,增设“僵尸车”宣传板块,引导群众主动规范处置闲置车辆,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素养。执勤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面对面教育引导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二是优化报废便民服务。目前元谋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与元谋县邮政分公司合作,在全县10个乡镇邮政所建设乡村车驾管便民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报废车辆回收业务。三是政策支持老旧农机淘汰。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策支持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优化报废流程,引导机主采取正规合法渠道处置达到报废年限、故障率高、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废旧农机和“拖拉机僵尸车”,今年上半年共回收报废农机49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推进排查整治。将“僵尸车”排查整治纳入日常路面执勤常态化工作,依托网格化排查机制,对背街小巷、公共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定期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清理。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深化五方联动机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契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提升治理实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曝光“僵尸车”等不文明行为,引导车主采取正规合法渠道处置废旧车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元谋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元谋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认真吸纳提案中的合理化建议,持续抓好“僵尸车”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回应群众民生期盼,不断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与人居环境品质。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谋县公安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