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婷委员:
关于高度重视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提案(3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严格执行省、州高龄(长寿)津贴政策,按月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高龄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长寿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2026年1—9月,共审核发放老年人健康和长寿补助35868人次,发放金额181.055万元;审核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996人次,发放金额29.98万元。积极为高龄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6781人,购买金额13.562万元。
(二)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完善,照护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935.82万元,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个、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个、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老年幸福食堂4个,全县各类养老机构达44个、床位183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4张。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公办养老机构5个、床位300张,配备护理人员45人,收住老人219人,入住率73%,失能人员得到有效照护。2023年,我县投入资金1870万元建成元谋县老年护理院,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目前我局已将老年护理院整体划转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用于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复护理及医疗康养服务,打造为全县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预计今年年底前建成投用,届时可满足我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的服务需求。同时,在“十五五”民政事业和银发经济发展规划中,县民政局已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纳入我县“十五五”规划,积极争取元谋县养老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拟建17000平方米的失能失智照护中心,计划总投资1.5亿元,项目建成后内设老年人失能失智照护中心。
(三)探索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入资金80万元,以元马镇、黄瓜园镇为试点,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目前项目有序推进,已累计开展上门服务300人次,有效缓解了部分居家老年人日常照料难题。
(四)因地制宜建设“幸福小院”,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不搞大拆大建,充分盘活闲置校舍、集体公房等现有资产,一村一策打造特色阵地,将养老托幼、健康服务、文体娱乐等功能有机融入村级阵地。针对农村留守老人普遍存在的生活照料不足、精神陪伴缺失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助餐助洁、健康义诊、免费理发、谈心陪伴等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幸福小院”10个,正有序推进64个行政村全覆盖。
(六)广泛开展孝道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依托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敬老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为全县百岁老人赠送“长寿匾”、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持续弘扬孝道精神。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乡镇文化墙、横幅标语等载体,广泛宣传孝道文化和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并将敬老教育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聚焦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短板,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充实探访关爱队伍力量,推动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提升探访关爱服务频次和质量。
(二)持续推进“幸福小院”建设。加快实现64个行政村全覆盖目标,健全可持续运营机制,丰富助餐、健康守护、文化休闲等服务内容,切实发挥家门口服务阵地作用。
(三)深化孝道文化宣传和家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微宣讲、孝心家庭评选等活动,推动孝老爱亲融入村规民约和基层治理,从源头强化家庭赡养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全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元谋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