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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005004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618W/2026-0002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民字〔2026〕35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民政局

文娥、庄颐芸、李琳、缪显芹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酒店式养老”新模式破解养老服务难题的提案(4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卫健局、县文旅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提案紧扣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对拓展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纳。当前,发展“酒店式养老”新模式,确实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面临的困难

(一)政策支撑不足。“酒店式养老”介于酒店住宿服务与养老服务之间,目前国家和省、州尚未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对其准入条件、备案管理、服务标准、监管责任、扶持政策等缺乏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可享受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费优惠等政策难以直接适用于酒店,导致酒店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依据不足、路径不够清晰。

(二)消防设施和适老化标准适配较难。酒店一般按旅馆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而养老机构需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无障碍环境等相关标准,在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应急照明、呼叫系统、防滑防跌、助浴助行等方面要求更高。部分酒店现有消防设施配置难以达到养老机构标准,改造技术难度大、审批环节多。

(三)专业人才队伍配备缺乏。酒店从业人员主要提供住宿、餐饮等常规服务,多数未持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急救员等资格证书,缺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应急处置等专业能力,难以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酒店开展“酒店式养老”需新增无障碍通道、扶手、防滑地面、电梯、紧急呼叫、医疗急救、智慧监护等适老化设施,前期改造投入较大。同时,老年人支付能力有限、入住稳定性不足,酒店收回投资周期较长,参与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工作对策及努力方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会同住建、消防、文旅、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建议将“酒店式养老”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探索明确准入条件、备案管理、扶持政策和监管责任,为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二)强化部门联动,破解消防和标准难题。会同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有意愿、有条件改造的酒店开展“一店一策”指导,明确消防审验、适老化改造和验收路径。对暂时达不到养老机构标准的,可探索“旅居养老”“短期托养”“康养结合”等模式,稳妥有序推进。

(三)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多元模式。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参与意愿较强的酒店先行试点,打造“酒店+养老”“酒店+旅居+康养”示范样板,发挥元谋暖冬气候和文旅资源优势,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联合人社、卫健等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员、应急救护、健康管理等技能培训,鼓励酒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支持酒店与专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合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积极争取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普惠养老专项支持等资金,对适老化改造、消防设施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给予支持。鼓励酒店与专业养老机构资产合作,降低运营成本和投资风险。

(六)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定完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机制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收费行为等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元谋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