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邬有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学期开学开展军训活动的建议(第10050031号)已交由我单位主办,您提出的关于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每学期开学开展军训活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健康成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学阶段开展国防教育的基本立场
小学阶段开展国防教育,是法律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的重要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使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您所关注的小学生国防素养培养问题,与我们当前推进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
二、关于"每学期开学开展军训活动"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每学期开学开展军训"的建议,我们需从法律依据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两方面进行审慎考量:
(一)学生军训的法律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即通常所说的"军训")的学段是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对于小学和初级中学,法律规定是通过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国防教育,可以组织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但并未要求统一开展严格的军事技能训练。
(二)小学阶段开展类似活动的特殊考量
我们充分理解建议中希望通过军训培养学生纪律意识和意志品质的良好初衷。在实践中,确有部分学校尝试在开学初开展国防教育主题活动。但将其作为面向全体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刚性要求、每学期常态化开展,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学生身心承受能力:小学生特别是中低年级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尚在发育阶段。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和严格的纪律要求,可能超出部分学生的生理承受范围,容易引发身体损伤或心理焦虑。有学校在开展国防教育时也明确提示"如果实在坚持不下去,一定要休息,不要硬撑"。
2.课程安排与课业负担: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数天军训,需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根据我州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的相关规定,进校园活动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且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将军训作为开学"必修课"常态化推进,需充分评估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三、当前已开展的工作与下一步改进方向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校国防教育工作体系,并联合省军区等部门对学生军训进行规范管理,要求杜绝军训市场化、商业化问题,保障军训安全规范。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优化工作:
(一)是丰富国防教育形式,不拘泥于"军训"一种形态。鼓励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少年军校"活动、国防教育主题班会、红色研学实践、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落实国防教育要求。例如,元马镇双龙小学依托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打造国防军校品牌,采取"一日军训""一周军训"等多种模式,为各校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是合理把握活动强度,注重循序渐进。对于有意在开学初开展国防教育实践活动的学校,建议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设置活动内容—-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侧重队列训练、纪律教育、内务整理等基础项目,但应严格控制时长和强度,做到"劳逸结合、安全第一",并做好特殊体质学生的摸底和保障工作。
(三)是严格审批管理,防止增加学生负担。根据我州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制度,各类进校园活动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活动"公益、免费",且不与营利性商业活动挂钩。我们将加强对各校开学期间国防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活动规范、适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合小学生特点的国防教育新模式,推动国防教育与德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合,努力实现"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育人目标。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