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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0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MB1521182P/2026-0001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林复〔2026〕14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陶鑫委员:

关于在江边乡金沙湖建立红嘴鸥保护区的建议(100500017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江边乡金沙湖建立红嘴鸥保护区”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对人行桥、红军岛、腊甸小岛、金沙湾4处点位的水域条件、湿地植被、人流承载、配套用地开展联合实地踏勘和评估,梳理各点位建设鸟巢、投喂点、观鸟区、护鸟带的可行性、用地约束及生态管控红线;对接上级部门申报鸟类保护专项项目资金,梳理野生水鸟保护类专项项目申报政策、资金渠道、申报时序,整理项目落地所需规划、环评、野生动物保护评估等前置材料清单;同步规划专职护鸥驯养人员岗位,建立常态化水鸟管护、监测机制,通过科普研学、观鸟主题活动丰富观鸟文化,串联滨湖文旅资源,带动群众增收,实现生态治理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你们对元谋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