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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05002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2X9/2026-0001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发改字〔2026〕19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段季枚、思友刚、李雁、李海平、杨文堂委员:

关于加大新能源光伏项目生态修复力度建议(1005002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新能源光伏项目生态修复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县立足光热资源禀赋,有序推进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及“光伏+”板下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有效优化全县能源结构,拉动绿色产业投资,助力县域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目前,全县建成风光能源集群17个、在建项目6个、拟建项目3个,新能源总装机达351.575万千瓦,装机规模居全州前列,落地光伏配套企业7家,光伏全产业链雏形初显。新能源光伏项目生态修复,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修复与管护并举”,抓实全县光伏项目全流程生态修复工作,坚决守住项目区生态底线,实现清洁能源发展与绿水青山保护双赢。具体落实举措如下:

一、压实三级责任链条,闭环落实生态修复工作

结合行业领域项目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工作原则,健全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负责的三级责任体系,(截至目前物茂南、马头地、三峡平新、姜驿提水、晶科花福山和乌东德项目植被已经恢复41072.9505亩,验收成活率算91%)。一是压实企业主体全周期责任。督促我县所有在建、存量、新建光伏项目业主,全面承担生态修复首要责任,严格按照行业部门环评、水保及生态修复专项方案,全过程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临时用地复垦、竣工植被恢复、运营期日常管护及项目退出生态复原工作,杜绝“只审批、不修复、缓修复”问题。二是压实部门联动监管责任。由我局牵头,统筹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光伏项目生态修复纳入我县年度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新能源项目常态化监管内容,健全事前方案审查、事中巡查督导、事后验收销号机制,对修复滞后、整改不力的项目,及时约谈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压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督促项目所在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巡查项目区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裸露地块治理情况,形成部门专业监管+乡镇日常管控的联动格局。

二、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巩固生态修复成效

针对我县部分光伏项目修复后管护薄弱、植被存活率不高、后期退化明显等问题,全面完善长效管护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一项目一管护方案。督促各光伏企业结合元谋干热河谷气候、立地条件,针对性编制生态修复后期管护方案,明确浇水保墒、补植复绿、杂草清理、病虫害防治、防火管护等具体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常态化落实。二是建立县域项目动态监测机制。依托我县生态环境监测、水土保持巡查体系,对各光伏项目区植被覆盖、土壤稳固、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恢复情况开展常态化跟踪监测,定期开展修复成效评估,动态补齐修复短板。三是推行本地化共建共管模式。引导县域光伏企业与项目村集体、专业合作社、本地生态管护队伍合作,采取委托管护、就地用工、共建共管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既提升生态修复质量,又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务工,实现生态效益与群众增收双向共赢。

三、立足县域立地条件,科学开展本土化生态修复

充分结合元谋干热、干旱、河谷山地多、生态脆弱的地域特点,林草局认真杜绝同质化、形式化复绿,推行科学精准修复。一是坚持乡土物种、适地适绿。严格摒弃外来观赏性物种盲目栽植模式,优先选用我县耐旱、耐贫瘠、适应性强的本土草本、灌木和乡土先锋物种,构建适配干热河谷气候、结构稳定的乔灌草复合植被体系,提升自然存活和自我修复能力。二是兼顾生态功能和板下经济。结合我县“光伏+特色种植”发展模式,在保障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搭配兼具生态固土、经济效益的乡土作物和植被,推动生态修复与板下产业发展、土地提质增效有机融合。对我县高海拔、坡面裸露、生态脆弱地块,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物种,严控水土流失。三是强化施工前本底保护。所有新建光伏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现场生态本底调查,对地块内原有天然植被、成片灌草、保护性绿植,采取避让施工、就地保护、移栽养护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原生生态破坏。

四、推行边建边修模式,全力压缩生态扰动周期

彻底扭转以往“完工统一修复”造成的长期裸露问题,在我县光伏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同步施工、即时复绿机制。一是分区域分阶段快速修复。要求企业在临时便道、施工场地、电缆沟槽、边坡开挖等工程完工后,第一时间清理废土、平整土地、覆盖复绿,做到裸露地块即裸即治、完工一块、修复一块,大幅缩短地表裸露时间,有效防范旱季扬尘、雨季水土流失问题。二是强化干热地区技术支撑。针对我县气候干旱、蒸发量大、植被成活难的实际,积极推广耐旱、耐贫瘠、适应性强的本土草本、灌木,在全县光伏项目中推广复制,以本地化技术提升修复成功率。

五、强化源头管控与政策保障,构建长效治理格局

从项目准入、空间规划、资金激励多维度发力,全面夯实我县光伏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基础。严格源头空间管控。我局在项目备案、准入审查环节,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要求,联合要素保障部门从严开展选址核查,坚决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天然林、基本农田、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从源头杜绝不合理开发。

下一步,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持续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实全县光伏项目生态修复全流程监管,持续规范项目建设运营生态治理行为,推动我县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实现清洁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