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发委员: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1005009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管
一是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我县已牵头制定《元谋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从“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物业信用评价”等十一个方面,明确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行动目标和责任分工。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每月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台账记录。同时,依托“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将服务质量、公共收益管理等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与项目招投标挂钩。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二是推动物业公司公开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制定《元谋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及对应收费参考,为前期物业合同签订、业主评判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倒逼企业按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同时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推动全县涉及公共收益的小区全部开设银行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业公司须每季度在小区公示栏公示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监督。三是对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依法处置。对信用不良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服务质量差、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强化刚性约束。2025年以来,已开展联合检查4轮,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3人次。
二、规范物业收费管理
一是制定收费指导标准。依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业主大会成立前的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局制定《元谋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服务对应的收费参考,防止乱收费。二是强化收支公示与审计。督促物业企业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涉及公共收益的小区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定期公示制度,对公共收益开展年度审计。指导各小区将收支公示要求写入管理规约,组织业主签字确认。
三、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元马镇及所属社区等13个单位组成的集中整治协调机制;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下步将制定《元谋县物业管理职能职责与权利义务清单》,逐条明确各方职责边界,避免推诿扯皮。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进小区”,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实现问题协同处置。2026年1月至6月,累计排查小区38个,实现有专业物业小区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各类检查95次。针对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占用等问题,由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开展专项执法;针对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由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三是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平台。主动对接“12345”热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县级综治中心、凤凰花调解室、共享法庭等现有机制,建立“物业纠纷三级调解平台”:第一级小区内部调解(物业客服+业委会);第二级社区联合调解(乡镇社区干部);第三级县级专业调解(责任部门会商调处或司法确认)。力争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感谢你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