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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7814/2026-0004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6〕26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彭增宇代表:

《关于解决己波龙村委会到高峰乡龙木耳村路面硬化的建议》(12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解决己波龙村委会到高峰乡龙木耳村路面硬化”的建议暂不具备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政策不支持。按照国家及省州相关政策,“十五五”期间主要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等补助政策。该道路为县际村级连通路,不在“十五五”交通补助政策支持范围,无上级资金来源。二是建设成本高,道路全长6.5公里,既有路基不满足硬化标准,需全线重新开挖新建,工程量大、投资较高,县级财力难以保障。三是前期报件审批难,线路涉及大面积林地占用,现行林地审批管控严、推进难度大,项目无法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及时启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二是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林地、草地政策变化。三是积极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导向。

感谢你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