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梅、姚利平、杨中永、姜绍刚、王贤和、范红金、陈英、杨洪莲、伏彩梅、朱晓珊代表:
《河社区关于请求遗址路至下广村等田间道路工程建设的议案》(95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清河社区关于请求遗址路至下广村等田间道路工程建设的议案”的建议暂不具备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要求,2020年-2021年我县对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情况开展核查,将未实施硬化的自然村进村道路纳入“十四五”项目库,2023年底完成全县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
按照国家及省州相关政策,“十五五”期间主要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等补助政策。经实地核查,议案中所提大水井村、康家村、中屯村、下那蚌村、下广村道路属村与村、村与基地(种植大户)连接路,路基较窄,两旁为田地,属基本农田,无法扩宽。我局已将其纳入“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项目上报,同时也建议各位代表,可尝试从乡村振兴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以工代赈项目(县发改局、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惠民政策方向开展项目争取工作,多措并举,共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完善的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及时启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二是争取将建设廊道纳入自然资源部门用地范围调整。三是积极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导向。
感谢你们对元谋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