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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7814/2026-0002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6〕11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曾彩雯、杨保寿、张翠美、韦猛、郑志和、陆贵、杨连忠、武慧吴元顺、泰焕华代表:

关于开通新华乡至县城校车专班的议案(7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议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开通新华乡至县城校车专班”的议案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新华乡往返县城公共出行主要依托两类客运班车通行:一是昆明交运集团元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放运营的县城—新华乡直达班线客车,配置营运车辆2台,每日双向各发2个班次;二是途经线路班车,搭乘元谋县城发往大姚的过境班车可抵达新华乡辖区,该过境线路同样配置车辆2台、每日运行2趟班次。

为保障学生往返家校出行,我们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优化周五发车时段。结合各校周五实际放学时间,专项增设一班返程班线,将发车时点延后至学生集中放学之后,无缝衔接学生离校出行需求。二是动态灵活调整运力。周五前往新华方向客流一旦出现客流激增、乘车人员扎堆等大客流情形,即刻追加对应线路班车投放频次、增加运营车辆;周日依据学生返校人数、乘车峰值动态核定班线运力规模,按需增减班次、调配车辆,保障学生返校乘车足额、顺畅、有序。

同时,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审批部门为教育体育部门,我局只参与校车行驶线路的安全评估,若要开通校车专线,需由校车经营单位向教育体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体育、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会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体育部门核发“校车证”,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管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