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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MB1521182P/2026-0001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林复〔2026〕11号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杨朝斌、罗正娅、罗金凤、戴兴德、杨兆云、杨起鸿、赵波、李双霞、李从富、李金磊代表:

关于依法依规推进物茂乡商品林、低效林、残次林改造的建议(17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依法依规推进物茂乡商品林、低效林、残次林改造”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你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受历史因素和立地条件限制,我县部分商品林、低效林确实存在树种单一、生长缓慢、生态功能与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推进改造提升,是促进林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局完全赞同你们提出的工作方向。

二、关于改造工作已开展的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局始终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探索科学经营林分的有效路径。

(一)严守政策红线,规范开展内部研判。我们严格依据《森林法》《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17)》《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44351-2024)》《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2025)》等规定,坚决杜绝借改造之名破坏天然林、公益林的行为。2025年,我局将“树种更新造林”作为年度改革攻坚重点,系统开展了政策法规合规性研判,明确了“一般性研判基准”和具体认定条件,为依法依规推进改造筑牢了政策“防火墙”。

(二)完善内部管理流程。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元谋县树种更新造林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试行)》,配套了《元谋县林草地开发利用申请表》《更新造林承诺书》《监管承诺书》等系列申报实施的文书,实现了从业主申请、现场勘查到后期监管的全流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2025年以来,我局技术人员多次深入物茂乡芝麻村委会、湾保村等地块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立地条件、水源保障等要素,并结合《云南省珍贵树种良种推介目录(2025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云南省主要林木目录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1月7日)》,为有意愿的经营主体提供适生树种选择指导。

三、关于你们提出“出台县级改造实施细则”等建议的说明与下一步计划

对于你们最关切的出台县级实施细则和启动大规模改造,需要向各位代表恳切说明:大规模、商业性的低效林、残次林改造涉及森林资源资产变动和金沙江流域的生态安全,目前国家层面对此类改造的全面放开仍有严格的政策和程序限制,县级层面无权自行突破上位法规制定“实施细则”。我局将在现行政策框架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密切关注国家、省、州关于人工商品林、低效林改造的最新政策动向,一旦上级明确允许或授权,我局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严格结合元谋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技术指引和操作流程。

(二)稳妥推进试点探索。在物茂乡等区域,选择立地条件较好、权属清晰、经营主体积极性高且符合现行政策的地块,继续依法依规开展以优化林分结构、发展林下经济为目的的更新改造试点,积累“元谋经验”。

(三)强化全过程技术支撑。对依法获批的改造地块,我局将继续全程提供作业设计、树种配置、种植管理等技术服务,确保改造一片、成活一片、增效一片,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感谢你们对元谋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