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磊、杨朝斌、戴兴德、李从富、杨兆云、杨起鸿、赵波、李双霞、罗正娅、罗金凤代表:
关于请求盘活物茂乡虎跳滩水电站厂房资源用于农文康旅发展的建议(10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盘活物茂乡虎跳滩水电站厂房资源用于农文康旅发展”的建议
建议纳入明年待落实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虎跳滩水电站基本情况
(一)清理整改退出情况
2021年7月,根据《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二河沟电站问题教训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元谋县虎跳滩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因涉及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需于2021年12月前完成退出,元谋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林草、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共同分析研究虎跳滩水电站退出相关工作事宜,编制完成《元谋县虎跳滩水电站退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退出内容包括取水坝启闭房、取水坝冲沙闸门,169米明渠、后端141米明渠,52米压力管道、压力前池、1座管理房、1座闸室、2座渡槽的拆除及复绿工作;保留内容包括不涉及土林州级自然保护范围内的取水坝、输水沟渠、厂房、机电设备、办公楼、生活区等设施,待电站退出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业主自行处置拆除,方案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元谋县于2021年12月完成电站退出工作,并通过州县销号验收。
(二)后续处置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电站资产管护。电站拆除后,为确保在后续工作完成前电站资产的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水务局委托元谋县虎跳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电站进行管护,按年签订管护协议,管护费用为21万元/年,目前管护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同步开展电站资产评估。为确保电站退出后续工作圆满完成,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元谋县虎跳滩水电站退出资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经领导小组多次与电站业主对接,在取得电站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县财政局、县水务局、电站业主共同委托云南通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虎跳滩水电站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以原电站建设形成的资产及增效扩容形成的资产为主,但双方对资产评估情况意见无法达成一致。
二、建议研究情况
为加快推进元谋县虎跳滩水电站退出后续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水务、林草、财政、发改、环保等相关行业部门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一是将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撤并在元谋风景名胜区范围,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定管理。截至2025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元谋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明确保留电站引水渠等水利基础设施。目前按照已经上报的《元谋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国家林草局发布的《公示》,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已撤并在元谋风景名胜区内,但正式批文暂未下达。待正式批文下达后,在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开发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二是持续推进资产评估工作。2026年6月19日,县财政、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再次与电站业主代表共同研究水电站后续处置相关工作,并提出下步资产评估和产业转型等建议。目前,电站业主对提出的建议暂未答复。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待电站后续处置工作结束后,再推进盘活物茂乡虎跳滩水电站厂房资源用于农文康旅发展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水务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