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欢代表:
关于请求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元谋县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13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元谋县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省级信用评价制度。依托“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2025年我县10家参评企业中4家获3A级、6家获2A级。二是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服务质量、公共收益管理等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与项目招投标挂钩,对信用不良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三是细化信用评价应用。对履约到位、满意度高的企业予以信用加分;对质价不符、整改不力的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二、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每月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维修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等进行专项检查。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95次,排查发现并整改设施隐患与履约不到位问题95个,移交纪委监委线索2条。
三、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权益
一是推动公共收益专户管理。全县涉及公共收益的小区已全部开设银行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业公司须每年度在小区公示栏公示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监督。二是建立公共收益审计制度。每年或每两年抽取部分小区开展公共收益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三是推进维修资金精细化管理。已于2026年3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并全面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级建账工作。所有归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核算到户”管理模式,资金安全完整。
四、推动智慧物业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依托信用评价系统实现动态监管。常态化记录各物业企业安全履职、服务履约等日常行为,精准记录信用信息。二是探索“网格+智慧+服务”治理模式。结合全县基层治理“三融机制”,推动管理力量进社区、执法资源进小区、智慧服务进楼栋。下一步将逐步扩大智慧物业覆盖面,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五、建立物业退出与交接机制
一是严格依据法规规范退出行为。依据《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及《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交接义务,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费等理由拒绝退出或中断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前三十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二是强化应急响应机制。2026年1月1日金马坊商业区华联物业突然撤场后,我局第一时间响应,联合元马镇、双龙社区约谈华联物业,要求其恢复基本物业服务;同时指导社区组织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企业,于2月1日新物业服务企业(金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入住,实现物业管理无缝衔接。
六、加强业主组织建设指导
一是持续推进业委会组建。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1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进行“一对一”指导,逐步提高业委会覆盖率。二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已开展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及服务质量提升培训2次,覆盖120余人次。2026年计划组织服务质量提升培训2次,并于4月份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赴州级参加物业违规典型案例风险防控及公共收益实务专项培训。三是深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建立“物业纠纷三级调解平台”:第一级小区内部调解(物业客服+业委会);第二级社区联合调解(乡镇社区干部);第三级县级专业调解(责任部门会商调处或司法确认)。由县人民法院牵头在春天旅社区、凤凰郡设立“共向法庭”,组建由40名行业专家组成的县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
感谢你们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