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英代表:
关于科学配置农村路灯照明设施的建议(10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科学配置农村路灯照明设施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按实际居住分布与道路情况,以每5—10户或每20—30米为基准合理设置路灯”的建议
我局已将该建议核心内容吸纳进《元谋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2026—2028年)》公共照明设施建设专章,明确要求各乡镇、村(社区)在申报路灯项目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以主干道、公共活动场所、居住集中区域为重点,参照“每5—10户或每20—30米设置一盏太阳能路灯”的标准进行选址,优先覆盖群众出行需求集中、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杜绝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应亮尽亮、按需配置”。
二、统筹资金渠道推进“村村亮灯”
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太阳能路灯)作为和美乡村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涉农整合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引导乡贤、企业及村民通过捐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共建,形成多元投入机制,稳步扩大路灯覆盖范围。目前黄瓜园镇(点连、牛街、苴林、金雷、领庄、安定等村)、元马镇部分村组已列入首批实施范围。
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村社落实”的路灯管护机制,明确日常巡查、维护、维修责任主体,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路灯“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切实发挥设施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乡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持续补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短板。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