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贵、张翠美、郑志和、韦猛、杨保寿、杨连忠、曾彩雯、武慧、吴元顺、泰焕华代表:
关于优化凉山乡那迪村委会光伏提水项目用途的建议(6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优化凉山乡那迪村委会光伏提水项目用途”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该项目已经纳入元谋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2026年6月5日我局相关技术人员深入那迪提水工程现场与凉山乡政府、那迪村委会共同分析研究,计划实施凉山乡那迪村委会三家村香叶天竺葵种植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计划安装串式逆变器2台、远程监控1套,并网控制电器柜1台,更换400KVA节能型柱上变压器1台,含断路器、底座、接地、接线配件,新建315KVA节能型柱上变压器1台,含底座、接地、接线配件、安装12米电杆38根,含二次搬运、底盘、卡盘、抱箍、金具配件、立杆安装及校正、固定全套工序;含YJV铜芯电缆(185m²)300 米、交流电缆(350m²,多股绞合软导体国标紧压结构)100米、10kv-50m² 国标架空绝缘导线6300米(含展放紧线、接头、挂线施工及线材主材、架设人工);土建施工包含土石方开挖24.6m³、围堰24m³、过滤料外运回填19.8m³、PE200花管地笼36m,毛石混凝土28.80m³、集水井清淤、浆砌石拆除5.4m³。
首先那迪村委会光伏提水项目是凉山乡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由凉山乡人民政府规划设计、申报、县人民政府以(元政复〔2021〕33号)批复建设,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衔接资金188.3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1.新建建筑工程:(1)集水井工程:费用139168.81元。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费用433949.00元。3.新建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1273220元。4.其他费用:37380元。
其次,为使得上述项目更好发挥效益,经凉山乡规划、申请,县人民政府以(元政复〔2022〕2号)批复建设,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7.10万元,配套完善凉山乡那迪村委会光伏提水项目后续蓄水池及末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1.管道埋设:管槽土方开挖2646m³;管槽石方开挖467m³;土石方回填2984m³;φ50FE管14650m;C20砼路面凿除、修补18m;DN80钢管18m。2.500m³无盖蓄水池工程:土石方开挖649m³;土石方回填68m³;C15砼垫层20.61m³;C25P6钢筋砼111.6m³;钢筋制作安装5.2t;DN100热镀锌管12米;法兰盘3个;浆砌石1m³;钢制围栏48米。
第三,今年计划实施凉山乡那迪村委会三家村香叶天竺葵种植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既可解决三家村香叶天竺葵种植产业用水问题,又可以较好地解决那迪村委会光伏提水项目供电不足的问题,满足提水和发电功能,缓解那迪,三家村,大麦冲下,大麦冲上,一丘田,太阳坡6个村民小组生产用水困难,光伏发电项目使得全村413户,1415人共同收益。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规定衔接资金围绕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目标,坚持“无效不用钱、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资金监管原则,落实“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谁的项目谁推进”的项目监督原则,落细“谁受益、谁负责、谁监管”的项目资产监管原则,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多依靠发展来实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项目实施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明确‘资产是谁的、归谁管’,资产移交到所使用的村集体或合作社,签订移交证书和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目标。经营性资产由村集体、合作社或经营主体负责运营维护,公益性资产通过村集体聘请脱贫户进行管护。乡镇村组按照各级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完工后,及时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并适时录入系统,确保帮扶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等政策规定,希望凉山乡及那迪村委会高度重视资产管理运维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