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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69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武慧、张翠美、陆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给予凉山乡倾斜的议案》(25号)已转为建议,已经交由我局主办,该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畅通申报通道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充分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云南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1号),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重点实施规模相对较大的自然村、群众急需且愿意参与建设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维修、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文体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村貌整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村内坑塘沟渠等,以及村民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村民庭院内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房屋修缮装饰等一家一户事项,大型环卫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不得列入建设内容和奖补范围。我局在收到政策的第一时间便转发至各乡镇,并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立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年度申报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确定,坚持自下而上、村民“一事一议”民主议定的原则,实行村级申报,乡(镇)级初审,县(市、区)、州(市)分级审核,省级备案的管理制度。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及时足额拨付、依法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加强全过程资金绩效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以拨作支”、虚列支出等行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修建楼堂馆所、弥补经营性亏损、偿还债务和购置交通工具等与农村公益事业无关的支出。从省级资金中按照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项目管理费,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和检查验收等项目管理支出。

二、精准谋划项目,全力推进建设

2023年以来,我局加大与各乡镇协同联动力度,积极做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持续向上争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的38个村组,竣工验收20个,正在实施10个,招标8个,实施村组的道路硬化、饮水管网、环境卫生、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肉眼可见。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过程中,始终将凉山乡项目需求纳入重点关注范围,指导和帮助好项目资料编审工作,2024年实施了大水井村委会田房村和大水井村2个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今年5月,在组织申报8个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中,推荐上报了“2025年楚雄州元谋县凉山乡活佛寺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并顺利通过省级评审,获得65万元的资金支持,资金已经于2025年7月25日下达凉山乡人民政府。

对凉山乡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倾斜支持,不仅是对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更是我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让群众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收获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

目前,我局已启动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储备工作,建议凉山乡立足本地实际需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紧扣政策导向,突出公益性、普惠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符合财政奖补政策要求,提前谋划、科学编制2026年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编制完成后,请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局财政资金综合管理股(农业农村),纳入全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储备,我局持续做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指导和编审工作,为后续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元谋县财政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也将持续做好指导服务,与凉山乡共同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再上新台阶。

元谋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