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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第5号(总第544号)

(2024年9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6日起至6月6日,对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职能股室;下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县矿业权交易中心、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乡镇自然资源所等15个事业单位,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6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4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收支10 946.86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后收支预算数为5 298.3万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收入合计5 298.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 271.7万元。支出合计 8 77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14万元,占11.33%;项目支出7 783.11万元,占88.67%。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3.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20万元减少0.24万元,比上年4.41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减少1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1.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万元减少0.01万元,比上年2.89万元减少0.9万元,同比减少31.25%;公务接待费1.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2万元减少0.23万元,比上年1.52万元增加0.45万元,同比增长29.92%。

2.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0.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6万元减少0.07万元,比上年0.54万元减少0.01万元,同比减少1.24%;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培训费,当年培训费支出0.04万元,比上年1.44万元减少1.4万元,同比减少97.22%。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的资产总额 13 592.52万元(流动资产6 979.8万元、非流动资产6 612.72),较2022年减少28.28%,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核销征地费,其他应收款减少;负债总额7 208.88万元,较2022年减少37.6%,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地方性政府债务化解,长期借款本金归还;净资产6 383.63万元。2023年未发生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

(五)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等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一窗受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收件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换(补)证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提速率达80%;查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由1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当场办结,办证耗时大幅度缩减。通过流程的再优化,减少了申报材料的数量,降低了办证成本。实施“前台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云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实现电表、水表、天然气表同步过户;开设企业专窗,设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中的服务需求,推动房地产企业实现“交地及交证”、“交房及交证”;确保“降成本、优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一是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住宅及非住宅类),2023年1月至12月我县涉及141件,免征1.128万元;二是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2023年1月至12月我县涉及90件,减征4.23万元。

(六)审计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国家审计署开展云南省2019年至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审计报告反映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的2个问题正在整改;2022年云南省审计厅对李勇同志担任中共元谋县原县委书记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反映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的8个问题,其中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整改;2022年楚雄州审计局开展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反映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的2个问题正在整改。

2.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2023年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涉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方面的2个问题已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代编应由乡镇实施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预算7 775万元。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

(三)违规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

(四)建设项目合同订立程序不合规。

(五)已完工地质灾害项目长期未组织验收,未办理管护移交手续。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

(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1.代编应由乡镇实施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预算7 775万元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今后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应进一步规范代编预算的编列程序,提高部门预算的精准性和到位率。同时,不得代编已明确由乡镇负责实施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预算。2.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3.违规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责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公务车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4.建设项目合同订立程序不合规,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限程序,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5.已完工地质灾害项目长期未组织验收,未办理管护移交手续,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应尽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的验收、管护移交等扫尾工作,规范基建工程财务核算。6.往来款长期挂账,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应尽快清理往来款挂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清收往来款,并调整账务。7.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应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审计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十分重视,通过发函等方式与相关单位催办、沟通,针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其中:

(一)代编应由乡镇实施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预算7 775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违规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建设项目合同订立程序不合规,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已完工地质灾害项目长期未组织验收,未办理管护移交手续,该问题部分完成整改。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该问题部分完成整改。

(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在规定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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