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号(总第533号)
(2023年12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10月,元谋县审计局对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庙上村、乌木树村、大河边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工程;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烂泥田村繁制种产业路硬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工程实施在新华乡,工程涉及大河边、新华2个村委会4个村小组,工程内容主要是用C20砼浇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用C25砼硬化繁制种产业路等。项目预算总投资168.16万元。
2022年3月21日,元谋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元政复〔2022〕2号)《关于对元谋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的批复》进行批复。
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审计结果表明,新华乡人民政府的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3 144.20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1674 993.35元中,因多计工程量的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3144.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工程结算价款(元) |
完成建安工程投资(元) |
多计工程价款(元) |
备注 |
1 |
大河边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工程 |
630,896.45 |
627,424.45 |
3,4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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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木树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工程 |
404,070.59 |
394,398.39 |
9,6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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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庙上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工程 |
403,126.31 |
403,126.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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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烂泥田村繁制种产业路硬化工程 |
236,900.00 |
236,9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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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74,993.35 |
1,661,849.15 |
13,1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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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13144.20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庙上村、乌木树村、大河边村果蔬产业种植沟渠工程;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烂泥田村繁制种产业路硬化工程审计决定下发后,新华乡人民政府对多计工程结算款13144.20元的问题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