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9号(总第530号)
(2023年12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9月,元谋县审计局对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公开招标,由云南永仁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联合体成员)中标。
2021年12月14日,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1〕141号)进行批复,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247.9217公顷,土地平整面积136.4826公顷,土方开挖及回覆569774立方米,表土剥离回覆224272立方米,犁底层夯实183.0134公顷,土壤培肥192.5507公顷,
垒埂13264立方米,新建农渠29条,总长8750米,改建农渠3条,总长864米,新建支管34条,总长14010米,干管1条,总长1200米。原则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4415.36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自筹。
2022年9月23日,元谋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的批复》(元政复〔2022〕53号),原则同意工程量变更及预算调整,项目总投资变更为4 855.18万元,其中项目施工费2 626.91万元;其他费用354.67万元;工程管护费1 873.60万元。
2022年9月30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的批复》(元政复〔2022〕461号),同意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方案。
2021年12月14日,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批复法人(建设单位)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24日,元谋县人民政府《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县人民政府与省土储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组建公司为云南卓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卓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 382.39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26 269 113.74元中,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 382.3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 382.39元的问题,责成云南卓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审计决定下发后,云南卓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