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0号(总第393号)
(2018年12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月,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二期(县城-能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为切实解决元谋县城近远期供水问题,经批准实施该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元谋县元马镇(县城-能禹)段;工程由楚雄州勘测规划设计院设计;工程于2012年6月1日开工,2016年6月20日竣工。
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经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建城〔2005〕57号批复建设,批复建设内容:为按近期供水规模0.7万吨/日并兼顾远期发展要求改造城市供水管网DN160-400共计4.116公里,新建城市供水管网DN160-400共计9.116公里及管网附属设施建设,批复总投资:1274.98万元。
实际完成内容:新建供水管网7.0138公里,其中DN400PVC塑料管455.5米,DN200PVC塑料管5139.4米,DN400铸铁管437.3米,DN200铸铁管293.82米,DN150铸铁管80米,DN100铸铁管607.5米,阀门井62座,消火栓安装26个等管网附属设施,实际完成投资:1 171.72万元(一期650.81万元,二期520.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二期(县城-能禹)工程结算价为1 900 543.56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1738559.96元,核减工程造价161 983.60元。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多计。
以上核实的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二期(县城-能禹)工程建安工程投资1738559.96元以及核减工程造价161 983.60元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161 983.60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城市供水管网二期(县城-能禹)工程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自来水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