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64号(总第407号)
(2018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5月9日至5月18日,2018年3月14日至3月16日,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云南建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 465 952.52元中标。双方均签订了施工合同。
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元谋县元谋人博物馆元谋体育馆至能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0]2021号)批复,批复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元谋县元谋人博物馆元谋县体育馆至能禹城市道路工程全长2.922公里,建设标准为三级主干道,红线宽度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道路附属设施等。投资估算30356.70万元,资金来源:由元谋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实际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元谋县两馆至能禹2.79公里内沿线中央分界线、车道分界线、人行横道线等路面交通标线,设置8只警示防撞桶,地面诱导反光道钉202个。完成建安投资312 894.46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4 063.59元。
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结算价为 386 958.05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312 894.46元,核减工程造价74 063.59元。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多计,计价错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 74 063.59元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两馆至能禹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工程,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