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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谋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19年11月11日   作者:顾明琼   来源:元谋县审计局    点击:[]

2019年第15号(总第413号)

(2019年11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元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28日对元谋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县财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元谋县财政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21个机构和元谋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综合股、法制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金融涉外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绩效评审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信息股、元谋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征收管理股、票据稽查股、元谋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11名;至2018年底单位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退休人员27人;实有车辆1辆。

元谋县财政局2018年1月27日以《元谋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元财行〔2018〕10号)对县财政局的部门预算进行了批复。批准的县财政局预算支出为1 10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86万元。

据县财政局2018年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收入4 09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其他收入61.34万元;支出363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 0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12万元),项目支出2605.94万元;加上年初结余160.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9.81万元。

据县财政局提供的2018年预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2018年决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年末决算25.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局按要求编报预算,经县财政批复后,对预算批复进行了及时公告。预算执行中财务报表包括局机关经费账、农开办经费账和农开办项目资金账,本次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超预算、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超预算。

㈡未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㈢会议费报销不规范。

㈣公务接待不规范。

㈤应缴财政款98 200元未及时上缴国家金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职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处理,责成县财政局自行整改,今后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元谋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元谋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会议费、接待费和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的报销手续、及时报账;要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将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完善预算管理方式,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做好项目建设的资产管理。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做好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建设的项目资产管理应按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完成后应规范好资产管理模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上一条:元谋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
下一条:关于元谋县本级财政2018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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