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9号(总第457号)
(2020年12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8月,元谋县审计局对平田集镇商业文化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平田集镇商业文化广场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由元谋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1 565 930.44中标。
平田集镇商业文化广场工程,经元谋县人民政府(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38〕期)批准建设,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元谋县平田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平田集镇商业文化广场工程结算价款为1676268.59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1615588.76元,核减工程造价60679.83元。
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多计、部分项目未按投标内容实施、调整合同外项目综合单价。
审计结果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60679.83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平田集镇商业文化广场工程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平田乡人民政府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