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6号(总第369号)
(2018年11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4月,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采用了竞争性谈判进行招标,由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以1601995.48元中标。
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经元谋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右侧安装路灯50盏(计划间隔距离40m一盏),埋设电缆约2800米以及基础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8.62万元,资金筹措:自筹。
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实际完成:道路右侧安装路灯24盏(间隔距离90m一盏),埋设电缆约2793米以及基础。完成投资166.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结算价款为1684136.46元。经审计,建安工程投资 1663967.56元,核减工程造价20 168.90元。
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玉兰灯移装结算单价辅材费重复计算。
以上核实的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1663967.56元以及核减工程造价20 168.90元,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元谋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多计工程结算款20 168.90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热水塘村至凤凰山养鸡梁子右侧道路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