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完成审计项目20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489.1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58.92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37308.88万元。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4681.15万元,挽回(避免)损失1480.77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3195.77万元,核减工程投资额1472.77万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5项。
审计结果表明,元谋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收入征管,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二、审计查出问题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对2025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欠拨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预算单位上年结转(结余)编制收入预算不准确、单位自有资金预算编报不实;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部分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实现等4个问题。
2.对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县发改局虚报绿化工程花苗支出0.91万元用于违规接待,退回的接待费、收取的伙食费0.65万元未及时清理;县应急管理局以拨作专项经费,未及时使用救灾资金,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购家具用具一批等22个问题。
(二)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对元谋县2021年老城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元谋县AGV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等5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多计工程结算款1472.77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相关费用,拖欠中小企业服务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实,多计利息等33个问题。
2.对2024年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元谋县2022—2024年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和未交履约保证金;未拨付工程款;未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开展资产登记,纳入扶贫资产项目统一管理等33个问题。元谋县2022—2024年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采购物资;设计、监理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等16个问题。
(三)其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元谋县“三保”政策执行及财力保障情况、元谋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元谋县“三保”政策执行及财力保障情况审计统筹“三保”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下达指标到相关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实际未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6个问题。县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推动改革措施不力;直接购买精品创作服务,院团自主创作能力不足;固定资产流动舞台车使用率不高等8个问题。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对新华、老城乡4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对农户宅基地审批监管不力,未及时发现制止超面积建房行为,未经批准建房和建畜圈;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未整改;临时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新华乡自来水厂未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等16个问题。
(二)对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至2024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产投集团子公司农产品销售、展位出租、就餐费等收入公款私存;公司下属企业未按时申报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依法加收滞纳金,造成公司损;未按期支付授托经营管理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农业产品精选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长期未收取租金,关键设备被合作企业拆解运走,导致剩余设备无法使用;工程虚假招标,先确定施工方,再走招标流程;未及时编制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13个受托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移交;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确认收入成本,多缴少缴税金;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66个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6名县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村委会虚开发票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用于日常工作支出;超标准报销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多计工程结算价,多支付工程款;元谋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不及时,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存在挂账接待、无函接待;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67个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提升编制水平,提高预算执行。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细化预算项目编制,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
(三)规范建设程序,确保资金效率。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四)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国企监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国企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运营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认真落实资金审批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