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号(总第402号)
(2019年2月13日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审计机关主要开展了县级预算执行,县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地方债券资金,扶贫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意识进一步提升,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县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进一步下降,全县经济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发展态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部门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存在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未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资金;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而是通过实拨方式支付;票据使用不合规;挤占拉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二、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速度较慢,资金使用不及时。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共完成7名县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对2位离任的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在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财政财务支出管理方面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金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长期滞留;会计核算及管理方面存在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资产管理不规范等。
四、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元谋县尹花线岔口至中坝公路通村路面硬化华丰村委会通畅工程、元谋县平田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暨天工程森林管护项目、省道S227线(原S214线)元谋凤仪村至京昆高速元谋收费站公路一期土建工程、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技能培训基地实训楼、食堂、元马镇能禹完小综合楼、老城苴那完小教学综合楼工程等26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结算款;二是超计划投资;三是项目资金结余;四是挤占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五、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016—2017年度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产业扶持资金报账资料不齐全,无验收卡、无经办人签字、验收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核算不规范问题;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推进缓慢;在项目效益方面存在部分项目发挥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六、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明确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价考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二)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