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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已由楚雄州水务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楚水许(2021)13号),项目业主为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法人已组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2建设地点:元谋县物茂乡鸡冠山。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2.3.1项目概况:新建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农业灌溉供水。水库新建后坝高69.3m,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总库容735.09万m³,工程规模为小(一)型,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拦河坝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输水工程为5级,工程按Ⅶ度地震设防。水库正常蓄水位1290.60m,正常库容652.77万m3,兴利库容520.46万㎡,水库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输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3.2建设内容:新建枢纽工程拦河坝;采用有闸控制溢流坝和冲沙底孔联合泄洪,溢流坝段长37.5m,溢流表孔为3孔,每孔净宽8m,最大下泄流700.24m³/s;冲沙底孔为直径4m 的圆形,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最大下泄流量 225.03m³/s。坝身内埋设 DN1000钢管取水至坝体外与输水管道相接,向下游灌区及生态供水,设计输水流量1.0755m³/s。三期管道建设内容为主管19+500~21+974段及2条干管,主管19+500~21+974段长2.474km,管径DN600,2条干管长

5.582km,管径DN300,管材均为螺旋焊接钢管。

2.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剩余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剩余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说明: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0个月。

(1)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通过招标人审核;保证设计质量,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若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设计项目(包含EPC项目),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完工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含EPC项目),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完工时间为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近3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且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其它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云政办发〔2017〕60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如为联合体,指的是施工单位)。

(2)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3)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属于同一类别(专业),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联合体资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确定;(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3.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 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 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 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选择“交易指引”,选择“操作指南”选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自行学习。

(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水务工程建设站,联系电话:0878-6104048)

7.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鸡冠山小(一)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元谋县发祥路13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8-61040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11楼

联系人:曹工、徐工

电 话:13629665036、138881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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