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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委会启宪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EPC+O)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委会启宪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委会启宪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发改字【2023】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O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委会启宪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EPC+O)

2.2建设地点:元谋县江边乡大树村委会启宪村

2.3招标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6.62亩,项目总投资905.12万元,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新建接待、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展示中心、餐厅、厨房、公厕等2100平方米,提升改造民宿280平方米;(2)绿化工程:新建果园、露营地、植物园等景观绿化27000平方米;(3)给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一座15立方米,新建给水泵一套;新建输水干管三条,输水管道总长1141米;新建配水主管四条,配水主管总长2473米;(4)电力工程:新建变压器2台,10kV 架空线路600米、低压电缆2600米;(5)其他:新建广场25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4800平方米,道路硬化1000平方米,新建大门、标识标牌、道闸系统、房车营地、露营帐篷、儿童乐园、灯光、景观小品等附属工程。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运营期限20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完工后的运营。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合同为准。

2.5.2施工内容: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3运营:负责参与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全权负责项目完工后的运营策划等。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要求通过图审;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6.3运营: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2.6.4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运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的运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总承包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2.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专业设计人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设计或景观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以资质证书发证日期为准)首次取得设计资质的企业此项不考核。

3.4.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安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施工内容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的工作的单位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以资质证书发证日期为准)首次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此项不考核。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投标人(牵头方)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提供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营运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营运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叁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08时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9日08时30分。

6.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2.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2.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2.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2.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2.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2.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条)。

7.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滨河小区二期原房地产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46936948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6-1号

联系人:彭俊辉、杨春菊

电话:13529410125、0878-82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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